公共营养师介绍
公共营养师是劳动部颁布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公共营养师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特殊职业者。其就业方向包括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运动队、食品企业、健身俱乐部、美容院、社区、营养咨询中心、体检中心、养老院等。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一级)。
报考要求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报名时间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报名时间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考试时间 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试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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