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物业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未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物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
3.取得培训中心本科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且担任物业项目负责人满3年的,经聘用企业也可报考。
(二)本市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满8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满5年。
3.取得培训中心本科学历,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满3年。
二、报考及培训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请于即日起至5月24日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参加考试报名及培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结果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附件一);
5.培训报名表(附件二);
6.报名表导入模版(附件三)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各1份;
注意事项:
(1)报名表导入模版为报考电子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
(2)填写时请勿改变模版的格式,每人占一行填写。
(3)不要从其他表格中粘贴内容复制到模版中。
(4)打印纸质版时可以只打印必填项部分(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手机)、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简历),再加盖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纸质4张(考试报名表贴3张、培训报名表贴1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50k以内,宽高110×140像素,jpg格式,照片名称须使用考生证件号码,例如:“.jpg”);
注意事项:
(1)电子版照片须用一寸照片生成器(见附件四)转换为标准格式;
(2)照片名称必须同报名表导入模版中填写的有效证件号码一致,请务必认真仔细核对。
8.属于报名条件中第(一)类第4种情况的,须提供受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物业管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考试科目: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2.《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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