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级别 | 入门级 |
培训周期 | 1-2个月 |
上课时间 | 全日制 |
上课地址 | 成都武候区高升桥路2号瑞金广场1栋四层(一环路西一段高升桥十字路口) |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介绍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报考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资料
1、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
3、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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