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生、学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材料,考生、学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对学生的录取,注销学籍和新生电子注册,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从未在天猫、、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广告。凡与学校招生简章原则规定不符的广告宣传(如: “轻松过关” “拿证”等)均为虚宣传,请广大考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策,将按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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