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WTO多边协议之一“政府采购”的出现,国内企业逐渐认识和理解到采购在生产和销售中的重要价值。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逐渐成为亚洲乃至全球的制造业中心,调查显示,有近76%的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选的物资采购基地。专业采购人才缺乏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加快采购人才的技能培养,规范采购行为,统一操作标准,提高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论证,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天津)编制了采购师职业标准,并正式推广实施。采购师职业资格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级采购师认证与考核体系的空白。并特定四川培训中心高等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举办“采购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企业物资供应及企业采购进货活动的中高层管理者。
二、培训内容
市场研究、需求确定、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及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利用与改进等课程。
三、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采购员:
1、经本职业采购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者;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