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与考试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且具有两年工作及以上经验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自2009年起,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MPAcc。入学考试的笔(初)试采取全国联考,统一、统一阅卷;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结合笔(初)试、面试、个人经历和工作业绩组织录取。
2 培养与年限 非(即半脱产和学习)会计硕士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时间在培养单位内学习。会计硕士为脱产学习,学年一般为两至三年。
3 教学与论文 根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的要求,参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把握学位论文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精心做好培养工作。组织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可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
4 授予学位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