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种是参加统考,一种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东,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普通高校、独立培训中心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 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培训中心、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培训中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培训中心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研究生或培训中心本科毕业学历 |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申报材料
二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两种格式的电子样表:
1、B5规格,可以使用A4型激光打印机连续打印出4个页面,按照“正面-----认定机构填写页面+申请表封面,反面----填写说明+本人基本情况页面”拼版后复印出B4规格表格。
2、B4规格,可以使用A3型激光打印机正反双面打印。
请注意:
1、该电子表格为只读状态,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或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使用水笔填写,打印、圆珠笔填写、涂改均属无效表格。
3、提供有《申请表》填写样表,使用者请严格参照样表填写。
*《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是一种行政区划概念,不得填写为“某某派出所”(派出所为机关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必须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教师资格资格申请种类”必须完整填写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个人填写页面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中学科名称填写
2.六证:
1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3户籍证明,
4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6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说明:
1“二表”均由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常设在当地教育委员会 或教育局)领取;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3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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