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研究生是通过(全国统考),被具有实施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后,获得统招研究生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灵活时间学习,修满学分后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相应的研究生的。属于淘汰选拔制普通高等教育,择优录取。
非研究生不同于,传统研究生只有学位证,没有毕业证。
2017年之后在教育基础上设立非研究生。非研究生与研究生学历类型同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均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入学,同属于计划,毕业同样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双证,两者仅学习方式不同。和非普通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培养和毕业标准,两者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因非研究生改革时间较短,社会容易把统招非普通研究生与非统招的传统(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非的成教、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相混淆,所以造成了对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非研究生就业歧视的错误现象。2020年2月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对非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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