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课程设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经济;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开设专业: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题型与题量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2小时 | 单选题:60道 多选题:20道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3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30道 | 130分 | 78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3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30道 | 130分 | 78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4小时 | 单选题:20道 多选题:10道 案例题:5道 | 160分 案例题120分 | 96分 |
注: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
主管部门: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考试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制等工作由建设部会同人事部统一组织。建设部主要负责、出题;人事部主要负责报名、考试、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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