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说明
课程级别 | 入门级 |
培训周期 | 一周以内 |
上课时间 | 全日制 |
上课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98-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807-1808室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98-2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208室 |
课程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其中 “环 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遵守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 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在取得证书后 3 年内向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登 记有效期为 3 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的,其证书自动失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按设定的类别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两个。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按设定的类别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两个。
课程内容以实际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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