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授课计划的制订
第三条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学管理部门检查教学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制订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是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编制的教学进程表,对全学期的教学内容,分理论、实验、见习、考试等环节,进行合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 学期授课计划应在上学期末编写,并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由各系(部)审查、汇总上交教务处。
第六条 学期授课计划一式四份,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查签字后,一份留教师本人,一份交交教研室,一份交系(部),一份交教务处。
第七条 学期授课计划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理论课授课计划表,另一部分为实验课教学计划表;应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清楚。
第八条 授课计划表包含周次、课次、授课简要内容、授课计划日期、作业、教具、参考书等,以2-3课时为一次课,认真进行填写,周次、课次和课时用阿拉伯数字。
第九条 阶段性测验和考查、考试以及单元复习、见习、实验(训)应在授课计划中列出。
第十条 教师在制订授课计划时应根据校历和教学进程表的安排编写,遇到节jia日、运动会、劳动周等不安排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 学期授课计划中安排理论与实验(训)、见习的课时比例应符合教学大纲规定,以满足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需连续1~2周实习课程,其计划单列。
第十二条 教师在上交学期实验课教学计划表时,应注明实验用品、实验形式等。
第十三条 授课计划制订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若有调整,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
学校办公dian话:139—5955—5511 0594-6555511
报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华汇东路290号闽医堂学校
学校官网:www.minyit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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