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落实建设部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以及管理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的精神,以及建设部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推迟等原因,为没有来得及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的从业人员提供取证机会,并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中物港物业管理培训中心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单位决定在广州继续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根据新内容,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新教材,以《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综合能力》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各门考察课程组织辅导,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三、方法与步骤: 严格按照原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先自学后面授,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考试。 四、其他: 1、 带4张1寸免冠彩照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带个人岗位职务聘任证书或任职文件(证明) 复印件。 3、 广州以外单位可以安排住宿,帮助预订返程票,以上费用各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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