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员)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制定了《育婴员职业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育婴员、育婴师和育婴师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均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丁宗一、万燕、王练、王书荃、王丽瑛、吴凤岗、杜丽蓉、张斌、张立中、陈英、陈蕾、陈学锋、胡红星。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
3. 工作要求
3.1. 育婴员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生 活 照 料 | (一)饮 食 | 1. 能够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2. 能够正确冲调奶粉 3. 能够正确准备用具和喂哺婴儿 4. 能够制作泥糊状食品并正确喂食 5. 能够正确选择、搭配、制作固体食物 | 1. 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喂养方法 2. 奶具使用和消毒的知识 3. 喂哺的方法 4. 制作泥糊状食物和固体食物的知识 5. 营养素的基本知识 |
(二)饮 水 | 能够运用正确方法给不同年龄的婴儿喂水 | 不同年龄婴幼儿的喂水方法 | |
(三)睡眠、二便、三浴 | 1. 能够营造温度、光线、声音、通风、睡具等适宜的睡眠条件 2. 能够正确包裹婴儿 3. 能够给(训练)婴儿穿脱衣服 4. 能进行婴儿二便后的清洁处理 5. 能为婴儿进行水浴、日光浴、空气浴 | 1. 不同年龄婴儿的睡眠时间 2. 正常二便的规律、特性 3. 三浴锻炼的方法和好处 4. 尿布的选择、使用、换洗方法 | |
(四)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 | 1. 能够保持居室卫生 2. 能够定期对婴儿卧具、餐具、玩具、家具进行消毒。 3. 能够对婴儿进行眼、外耳道、口腔、腋窝、外阴的清洁 4. 能够给婴儿洗头、洗澡 | 1. 婴儿居室的环境要求 2. 卧具、餐具、玩具、家具清洁和消毒的方法 3. 婴儿个人卫生的知识 | |
二 日 常 生 活 保 健 与 护 理 | (一)生长监测 | 能为婴儿测量体重、身高 | 量具选择和使用的知识 |
(二)预防接种 | 能够按时让婴儿接受预防接种 | 计划免疫要求 | |
(三)常见疾病护理 | 能够给患病的婴儿正确喂药并进行简易护理 | 喂药及简易护理的方法 | |
(四)预防铅中 | 能够识别铅中 | 1. 铅的来源 2. 铅进入人体的途径 | |
(五)危险因素识别 | 能够识别常见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 | 常见意外伤害的原因及预防 | |
三 教 育 | (一)动作技能训练 | 1 .能够适时地对婴儿进行大动作训练 2 .能够对婴儿进行精细动作训练 | 1 .大运作的训练方法 2 .精细动作的训练方法 |
(二)智力开发 | 1 .能够对婴儿进行认知能力训练 2 .能够对婴儿进行语言训练 | 1 .认知能力的训练方法 2 .语言的训练方法 | |
(三)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培养 | 1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生活自理能力 2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社会交往能力 3 .能够适时培养婴儿良好的情绪行为 | 1 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的知识与方法 2 .培养社会交往能力的知识与方法 3 .培养良好情绪行为的知识与方法 | |
(四)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 能够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 | 个别化教学计划实施的程序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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