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中央驻皖及省属有关单位、各培训机构(院校):
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相关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4〕1865号)文件要求,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现就2015年度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开考岗位及考试方式
2015年集中统一组织3次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试,其中2次主要为社会考生,统考时间定于5月和11月;1次主要针对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土建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统考时间定于6月。具体时间安排以当次统考前通知为准。
2015年度暂定开考十个岗位:施工员(土建施工)、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施工)、质量员(市政工程)、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监理员。报考条件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相关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4〕1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统考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时间每科120分钟,在答题纸上作答。
各岗位分《通用与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两个科目,均为100分,通过划定分数线的方式确定合格标准,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为合格。
二、报考程序与考试费用
2015年度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考程序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ahgcjs./)”及其子系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61.191.51.10:2212/login),按照系统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岗位、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按照系统规定格式预先处理后生成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上传。
考生在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应详细阅读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承诺书等相关要求。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内容真实、正确,并对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自考试前10个工作日,考生可以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下载打印准考证造成本人无法考试,其责任自负。
因违纪尚处于禁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中弄虚作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4〕46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计函〔2013〕663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35元。
三、相关要求
全省统考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组卷、阅卷和评分。培训教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其中监理员暂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中的监理员培训教材。
统考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在各省辖市、相关中央驻皖和省属单位设立考试考点(详见附件),各市、各单位统考实施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向统考组织部门报送《考务工作手册》,并按系统内编排的考点考场信息落实考点筹备工作。
各市、各单位统考实施部门在试卷运送、储存、交接、使用、封装等环节严格按规定要求并履行交接手续,确保试卷安全、完整。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现场专业人员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现场专业人员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安徽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现场专业人员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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