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级别 | 入门级 |
培训周期 | 一周以内 |
上课时间 | 全日制 |
上课地址 | 杭州市滨文路高教园470号18号楼 |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 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学校是国务院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学科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类别, 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通知为准。
(2)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
四、课程学习
(1)学习方式:采取不脱产的学习方式。
(2)学习时间:寒假、暑假期间或周末集中授课。
五、费用标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与考辅相关费用。
详细见下
七、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申请“同等学力申硕”。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政策变动,以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与考辅相关费用:
①报名费500元(资格审核不过可退)
②教材资料费(含电子资料使用费):¥1800元
③学费、特设选修课、学术专题、论文辅导讲座及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辅导(含音像资料与线上平台使用费)
(4年有效):¥25000万元
④论文指导、答辩费用:约¥8000元
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费用:¥100元/门(当地学位办统一标准)
以同等学力考研的4个必要条件:
①学士学位获得之日起3年以上;
②通过同等学力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③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研修课程,每门课程修满学分并考试合格;
④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
详情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及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采取“免试入学,边学边考”的方式,是专为工作繁忙、抽不出足够时间复习考研而在工作中又做出一定成绩的人员开辟的一条获得证明自己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硕士学位的有效途径。
(一)注册提交申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二)组织的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申硕”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科目为两个科目:外国语(英语、俄语或日语选其一)、教育学或心理学。两科考试总分各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半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六年半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
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准备好课程成绩单和全国统考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学位授予
自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获得课程考核成绩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在此基础上,申请人还通过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且通过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则授予其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二阶段收取论文指导、答辩费用8000元(在学位论文开题前缴纳)。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