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说明
课程级别 | 入门级 |
培训周期 | 一周以内 |
上课时间 | 全日制 |
上课地址 | 在线 |
课程简介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下发考试计划,人事考试中心会公布具体考试时间,每年定于第四季度进行。
1、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 ||||||
学历层次 | 消防工程专业 | 相关专业 | 其他专业 | |||
工作年数 |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数 | 工作年数 |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数 | 工作年数 |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数 | |
专科 | 6年 | 4年 | 7年 | 5年 | 8年 | 6年 |
本科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6年 | 5年 |
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硕士或学位 | 2年 | 1年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博士 | 1年 | 1年 | 2年 | 2年 | 3年 | 3年 |
(二)凡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2、通关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课程内容以实际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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