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毕业后主要从事幼教、幼师、早教老师等工作,可以担任幼教、幼师、早教老师、幼儿园园长、教师、课程顾问、美术老师、幼儿园老师等。
说明:
1、 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2、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两门课程。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舞蹈表演技能 (实践)”、“毕业论文”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4、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也可结合应考者的工作实践自选,但必须经主考学校审批同意,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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