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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自考新资讯

来源:

南京百创教育培训中心

    发表于:2015-03-28 16:50:12  

 

2014年南京自考新资讯
 
 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自学考试制度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以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的现代教育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详询沈老师,qq
  考试方式: 
  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区域、省级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政策: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而自学考试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措施之一。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均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自考同时也是我国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 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
  自考性质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考试制度,它由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行使考试权,按照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学位证书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证书优势:
       承认,电子注册,学历属于第二学历。
  就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考研: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考公务员:部分公务员职位的学历要求是专科或者没有要求是本科,所以自考生可以参加这些职位的公务员考试。
  留学:目前有23个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其中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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