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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研究生课程班招生

[2014-06-24 16:56:06] 浏览量:786 来源:

华南财贸培训培训中心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下设法学系、经济学系、卫生事业管理学系、人文艺术系、公共卫生政策研究所,以及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人类行为研究中心、医疗仲裁研究中心等。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学位点和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博士学位点。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商学院合作举办1+1医药卫生管理硕士项目。现有专任教师5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人,全军教师5人,总后勤部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我院面向全社会招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提高有志于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卫生管理与卫生法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在所学专业领域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以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需要。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收专业、学制
    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学、医疗纠纷处理);学制:一年。


四、课程设置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开设有《专业基础课》、《社会医学研究》、《医学信息获取与管理》、《卫生法学》、《计算机应用基础》、《项目管理概论》、《管理学》、《组织行为与管理》、《卫生管理》九门课程。


五、教学方式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方式采取每月一次周末面授及考试(2-3天)或每学期集中授课及考试4-5门(两周左右)的形式,由南方医科大学选派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水平教授授课;授课内容、考试(考核)方式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一致,共计授课9门(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并安排相应的实习及社会实践。

六、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学校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98)54号文件及学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向本校申请管理学硕士学位:
    ①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②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成绩审核;
    ③通过全国统一的外语和管理综合课考试;
    ④撰写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仅申请硕士学位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审核,可获硕士学位;若继续在南方医科大学攻读该专业研究生,两年后通过论文答辩及相关考核,可获硕士学位、硕士学历)

七、学费
    学费12000元,教材费800元,共12800元,入学时缴清,中途退学者学费与教材费不退。另收报名费600元,报名时交纳。申请硕士学位另需缴纳考试费和论文答辩费,本班委托珠海市华南财贸培训学校协办并负责组织招生报名。

八、报名方法

    报名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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