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CPA《税法》阶段训练 一
北京财科学校
发表于:2014-07-08 11:28:312014CPA《税法》阶段训练 一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税收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A【解析】本题考核税法与宪法的关系。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3.【】C 【解析】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的,所以选项A错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以选项B错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包括征纳双方,一方是代表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所以选项C正确;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所以选项D错误。
4.【】B 【解析】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5.【】A【解析】税目是各个税种的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6.【】A【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7.【】C【解析】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280×17%-17-2=28.6(万元)。
8. 【】A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9. 【】B【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B 应该按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该企业应纳增值税=(100-20)/(1+4%)×4%×50%=1.54(万元)。
11. 【】A【解析】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但是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12. 【】B【解析】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该企业支付运杂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00+120)×7%=57.4(元)。
13.【】B【解析】外购生产用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小汽车属于应交消费税的消费品,外购小汽车自用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所以该企业10月应纳增值税=165000÷(1+17%)×17%=23974.36(元)。
14.【】D【解析】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应纳增值税=2000*2000*17%+100*2200*17%-100000=617400=61.74(万元)
15.【】C【解析】进项税额转出=(50000-520)×17%+520÷93%×7%+17000=25450.74 (元)
16.【】D【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增值税=(20+3.4)÷(1+17%)×17%=3.4(万元)。
17.【】B【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题中,应纳增值税=8.24/(1+3%)×2%+1.2/(1+3%)×3%=0.19(万元)。
18.【】D【解析】该月该企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19.8÷(1+17%)×5%×1500=1269.23(万元)。
19.【】B【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7×(1+10%)+1000×2×0.5÷10000]÷(1-20% )=23.5(万元),计税额= 23.5×20%+1000×2×0.5÷10000=4.7+0.1=4.8(万元)。
20.【】C【解析】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格的,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实际售价低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算消费税。不进入中心和会.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为11854元,该批卷烟的实际零售的不含税单价=14000÷1.17=11965.81元>11854元,所以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
该批卷烟的消费税=200×150+200×11965.81×56%=1370170.72 (元)
21.【】B【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元)
22.【】B【解析】啤酒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逾期时不缴纳消费税。
23.【】B【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200×4.5=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24.【】B 【解析】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25.【】C【解析】关税完税价格=400×3000=1200000元=120(万元)
应纳关税=120×15%=18(万元)
应纳消费税=400×240/10000=9.6(万元)
应纳增值税=(120+18+9.6)×17%=25.09(万元)
26.【】B【解析】(1)关税完税价格=150×6=900万元
(2)应纳关税=900×50%=450万元
(3)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1.05(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AB 【解析】选项CD不征消费税,其余均应征收消费税。
2.【】ACD【解析】选项B应当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AB【解析】增值税纳税人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00+80)×17%+2÷1.17×17%=30.89(万元)。
5.【】BCD【解析】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是既又的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以旧换新业务中,只有金银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税,其他货物以旧换新均以新货物不含税价计税,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6.【】BD【解析】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60%左右,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25%左右,其他辅助税种数量较多,但收入比重不大。
7.【】AB【解析】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属于特定目的税。
8.【】ABC【解折】商品和劳务税最终由商品或劳务的购 者负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所以称为间接税;所得税类税种一般不存在转嫁问题,纳税人往往就是负税人, 所以称为直接税,对于税种的分类是不具有法定性的,只是在理论研究和税制建设方面用途相当广泛。
9.【】AB【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10.【】AC【解析】用于连续生产汽车的汽车轮胎,属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消费税。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不征消费税,如果门市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11.【】BC【解析】金银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税率为5%;只有符合卷烟回购的2个条件的,才不再征收消费税。
12.【】ABC【解析】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3.【】ABD【解析】不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14.【】BCD【解析】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税。
15.【】BD 【解析】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城建税=(400-280)×7%=8.4(万元),教育费附加=(400-280)×3%=3.6(万元)
16.【】ABC 【解析】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照服务业征税,而不是交通运输业。人的营业额为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所以,选项A不正确。
17.【】AC 【解析】罚款和滞纳金.关税不能作为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18.【】AC 【解析】该企业应纳增值税=70000÷(1+3%)×3%=2038.83元;应纳营业税=10000×5%=500元;应纳城建税=(2038.83+500)×5%=126.94元;应交教育费附加=(2038.83+500)×3%=76.16元
三.判断题
1.【】×【解析】 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2.【】√【解析】该月该企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9.8÷(1+17%)×9%×1500×(1-30%)
3.【】×【解析】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劳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
4.【】×【解析】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贵重饰(不包括金银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0×10%-1100×10%×70%=323万元
5.【】√【解析】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6.【】×【解析】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无论是否单独计算盈亏,均向其总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解析】选项A:实质课税原则属于税法的基本原则
8.【】×【解析】选项A: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公开拍卖的,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9.【】√【解析】
10.【】×【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计算分析题
1.【】
化妆品的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0+4.68÷(1+17%)]×30%=10.2(万元)
2. 【】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200×(17%-13%)=8(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17%-13%)-8=52(万元),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增加出口产品的成本。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400×(1+15%)×17%=78.2(万元)
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8.2+6000÷10000×7%+170+留抵税额30-进项税转出52=226.24(万元)
(2)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1170÷(1+17%)×17%-226.24=-56.24(万元)
免抵退税额=(1500-200)×13%=169(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56.24万元<当期的免抵退税169万元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56.24万元。
(3)如果该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该企业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对申请注销认定的出口商,税务机关应先结清其出口货物退税款56.24万元,再按规定注销手续。
(4)对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出口商,经省级以(含本级)上税务局批准,可以停止其6个月以上的出口退税权。在出口退税权停止期间自营.委托和出口的货物,一律不得退(免)税。该企业骗取的出口退税为56.24万元,超过50万元不满250万元,税务机关可以停止为其出口退税 1年半以上2年以下。
3.【】
(1)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650×(1+10%)÷(1-3%)×3%=22.11(万元)
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1800×5%=90(万元)
该公司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纳营业税=22.11+90=112.11(万元)
(2)该公司向银行转让抵押房产应纳营业税=3400×5%=170(万元)
(3)该公司施工队业务(4)应纳营业税=(1200+100+50)×3%=40.5(万元)
五.综合题
【】
(1)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输收取的运费和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向个人销售取得的零售额是含税的,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所以销项税额=[400+(35+2+11. 7)÷(1+17%)]×17%=75.08(万元)。
(2)业务(2):赠送的红酒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没有销售额的,需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7%+20×(1+5%)÷(1-10%)×17%=29.47(万元)。
业务(8):将红酒交付商场代销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计算销项税=5000÷5%÷(1+17%)×17%=14529.91(元)=1.45(万元)
甲企业销售红酒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9.47+1.45=30.92(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销项税额=100×60%×17%=10.2(万元)
(4)业务(7)中“企业当月由于库管员疏于管理,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全部被盗”需要做进项税转出=25×(1-8%)÷(1-13%)×13%+25×8%÷(1-7%)×7%=3.44+0.15=3.59(万元)
(5)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的时候才计算销项税,收取的当期没有逾期,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业务(5)销项税额=400000×17%+20000÷1.17×17%+117000÷1.17×17%=87905.98(元)=8.79(万元)
(6)小汽车属于应税消费品,在购进的时候就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所以销售的时候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应纳税额,销售小汽车应纳税额=35÷(1+4%)×4%×50%=0.67(万元)
(7)业务(1)销项税=75.08(万元);业务(2)销项税=29.47(万元);业务(3)销项税=10.2(万元);业务(4)销项税=32.4÷1.17×17%+8×17%=6.07(万元);业务(5)销项税=8.79(万元);业务(8)销项税=1.45(万元);当月全部销项税额=75.08+29.47+10.2+6.07+8.79+1.45=131.06(万元)
(8)换取水泥用于办公楼维修,进项税不得抵扣,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24000÷10000÷(1+13%)×13%=3.73(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凭票抵扣的,和生产领用量没有关系,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8(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13%+3×7%)×(1-70%)]+50×13%×(1-5%)-3.59=4.60(万元);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73+68+4.60=76.33(万元)
(9)12月份应纳增值税=131.06-76.33+0.67=5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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