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育婴员2015年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育婴员2015年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提升专业人员职业水平及素质,推动企业单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及持证上岗制度,本学院贯彻这一精神,定于2015年每月20日举办一期育婴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符合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者均可享受政府给予培训费补贴资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准父母及0—3岁婴幼儿父母;有志从事学前教育、幼教事业、医学护理、社区保健、家政服务类等职业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母婴保健相关知识,婴儿生理发育特点,0—3岁婴幼儿的营养、心理发展特点、早期教育、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和人格培养、实施教学计划、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三、培训师资:
本校开展育婴员(初、中、)培训工作近十五年,拥有强大的师资团队。聘请广东省育婴师组、育婴师考评员等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
四、开班、考试时间:
开班时间:每月20日
考试时间:每月30日(如遇法定假期,会作相应调整。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为准)
五、收费标准:
职业名称 |
培训费 |
教材实操费 |
考核鉴定费 |
合计 |
育婴员(五级) |
1200元 |
80元 |
120元 |
1400元 |
育婴师(四级) |
1340元 |
90元 |
170元 |
1600元 |
育婴师(三级) |
1860元 |
110元 |
230元 |
2200元 |
六、报名条件:
l 报名条件(以下条件只须具备其中之一):
(一)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一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一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在本职业工作5年(含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班学生。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专院校或者高等技工学校(高技班)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以上学生。
(三)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一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含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已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或高技以上毕业班学生。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班学生。
6.取得相关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中职学校,技校本专业毕业证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以上。
七、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规格);
2、凡学历在初中以上(含初中)需提交学历证复印件;
3、大一寸黑白或白底彩照相片4张;
4、统一格式工龄证明原件(盖章);
5、填写有关表格:《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日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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