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首页  >  培训新闻  >  公务员新闻  >  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相对法

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相对法

来源:

南京中政公务员

    发表于:2015-07-28 16:24:06  

  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相对法


  言语理解与表达是公务员笔试中行测的重要一类题型,着重考查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作为一名公务员,需要具备、准确地阅读、理解各种形式的文字材料的能力,需要具备灵活、准确、简练地运用文字材料表达信息的能力,只有准确地理解别人传达的信息和更好地表达自己的信息,才能有效地实现信息的顺畅流通。在汉语的表达习惯中,有种“中庸”的表达习惯,而且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言语表达通常不那么,这在公务员考试的试题中也有体现,我们称之为 “相对法”。


  “相对法”中的“相对”,指的是较为“中庸”的说法,标志词有:可能、差不多、一般、偶尔、不多等,当考生看到这些词的时候,它们往往是正确的标志。“相对法”的“”,指的是违背“中庸”的原则,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表述,标志词有:一定、、无、都、完全、一点也不、全部、绝无可能、任何、各个、总是、永远不,等等。当考生在选项中看到这类词出现的时候,要给予格外的重视,它们往往是错误选项的标志。这种表述在言语理解与表达中的细节理解题和意图判断题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4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5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6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7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8

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49https://img.houxue.com/FileStore/view?domain_id=1&id=450150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相对法 原创内容,请点击南京公务员培训

  • 公务员
  • 教师资格
  • 司法考试
  • 幼师资格
  • 美国律师
  • 企业法律顾问
  • 专科
  • 本科及以上
  • 专科以下
  • 五年以上
  • 三到五年
  • 三年以下
  • 零基础

热门课程

  • 中政15年公务员国考辅导培训

    询价

  • 公务员考试面试笔试协议班

    询价

  • 公务员面试培训班

    询价

  • 国考笔试辅导集训班

    询价

  • 中政教育公务员面授辅导vip无领导协议班

    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