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新闻  >  提醒:这6项常见的补贴不需要缴纳个税!

提醒:这6项常见的补贴不需要缴纳个税!

[2018-11-21 19:29:32] 浏览量:356 来源:

内江卓勤会计培训学校

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参考:

1.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2补贴: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政策参考:

1.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2.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政策参考: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4补贴:工伤补贴。


政策参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5补贴:生育补贴。


政策参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补贴:抚恤金。


政策参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初级会计师
  • 中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ACCA
  • 实操
  • 税务
  • AIA国际会
  • 零基础
  • 略懂皮毛
  • 有一定基础
  • 入门班级
  • 精品小班
  • 中级班
  • 高级班

该校与厚学网暂未合作,平台不保证课程的真实有效性。

如有侵权等争议,请及时与厚学网联系处理

网上报名

热门信息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