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
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朗诵、才艺、形体、表演四科,每科满分50分,总分200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段、散文、小说片段、念白片段、故事、诗歌或寓言任选其一,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咬字吐词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2.才艺:由考生自选舞蹈、歌曲、戏曲,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对歌曲、戏曲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有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作品程度较难,有良好的肢体语言表现力,形象佳。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行走表现、健美体操、艺术体操、武术、身段组合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有亲和力,身体表现力强。
4.表演: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要求思想内容健康,表演状态松弛、生动活泼,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作品透彻。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1月8日开始。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8:00至2019年1月4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考生须于网上约考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
四、考场规则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9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不得将手机等违禁用品作为表演道具,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对照、指纹比对、入场照相)。不能确认身份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进入考场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6.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领取两张成绩单后立即离开考场。
7.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考试成绩是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不良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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