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总会计师(CFO)专业能力认证培训的通知
北京启信教育
发表于:2019-10-02 10:38:48 73次浏览为顺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三甲以上医院的财务总监、席财务官、财务管理人员需求,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卫计委、等文件要求,就现任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进行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能力证书》,以提高总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培训对象】
现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三甲以上医院的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席财务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及后备人员。
【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分管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和在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在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和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岗位担任正、副职合计5年或任部门副职5年。
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 I59 III8 58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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