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2.5天休、每人每月补贴1340元、社保免征
北京启信教育
发表于:2020-03-25 08:49:35 159次浏览如果你是上班族,你周末的心情肯定是:哎,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周日下午,明天周一又要上班!现在要告诉你一个!每周2.5天期就要来了,你没有看错!
每周2.5天
这个省将试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化和旅游业遭受重创。为此,江西发布了《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力求将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减少到低。
1、“组合拳”内容有哪些?
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优化工作安排,今年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
部分景区星期五下午门票半价:全省5A级、4A级旅游景区和5A级乡村旅游点对星期五下午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
投放1000万元电子消费券;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旅游消费;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等。
2、2.5天休有没有强制性?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称,弹性作息的要求是鼓励性和倡导性措施,鼓励即意味着并非强制性要求,也不是全省一刀切,各地各单位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不影响正常生产活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执行,具体的调休方式也是各单位决定。
由于此次试行“2.5天日制”只是在今年二季度的三个月内,时间并不长,所以预计惠及的群体中,起到带头作用的机关事业单位等有望率先受益。
3、是不是缩短法定工作时间?
这次提出的鼓励“2.5天日制”,到底该如何休?此次发布的《通知》已明确,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须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
也就是说,弹性作息实际上是一种“调休”的形式,不是要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而是继续遵循法律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总时长,周五下午工作时间要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
“旅游业带动性强、乘数效应大,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而两天半的期比长更加灵活,操作性更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鼓励推行“2.5天日制”,能满足短途旅游需求,对于刺激周边旅游消费大有好处。因此,调休安排对于激发全省旅游消费热情、扩大省内旅游消费规模的作用将很值得期待。
针对江西“周末2.5天”这一政策,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可全国推广!
对于此举措,你又是怎样的想法呢?欢迎在文末留言!
每周2.5天休
10余省份发文鼓励
其实早在去年7月1日,江苏省就曾经提出,为促进消费,政策支持部分有条件地区实施“2.5天小长”(周五下午加双休日)。
目前,我国公民法定休天数低于发达。2.5天小长具有广泛需求。
在19年年初,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通知涉及住房、健康、收入、出行、消费等方方面面。
全文中有一行写道,“落实带薪休制度,鼓励错峰休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政策措施。”
更早的是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弹性放的探索,许多地区也作出了自己的尝试:
2015年11月份以来,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2.5天休模式,目前江西已经开始试行;
2016广州、甘肃等地也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带薪休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刺激旅游消费需求。
截至当下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的意见。
这一消息自然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的人为“2.5天小长”点赞:
@静水流深:每周休两天半的话,就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小鹿眯眯笑:2.5天休模式期待了这么久,终于要愿望成真了吗?希望这次可以真正落实呀。
但也有一些人对2.5天休模式的具体实施存在疑惑:
@小王子の花:方案是很好,但是“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如何判断呢?
@洪有峰:以前也听说有的地方要实施,希望这次不要让人“空欢喜”一场才好!
一旦“2.5天小长”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广落实,对于日常工作压力大的会计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儿,会计们可以利用多出来的半天时间调解压力、放松心情,也能够更有效地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
社保补贴
每月高1340元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迈入小活,就业困难人员也在不断减少。
但是也因为种种原因,就业困难人员也一直存在,对此,在2018年9月传来一则,有地区对于经过社保部审核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满45岁,男性满55岁),会给予社保缴费的定额补贴,这种补贴称之为“4555”定向补贴。
4555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城乡就业援助,不断提升4555人员(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的就业率所提出的一项福利政策。那么2019年4555社保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1、补贴人员范围扩大,由有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调整为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对象为: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1)个人补贴标准
4555人员就业,每月补贴355元的社保费用;
4555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每月补贴1340元的社保费用;
4555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长年限不能超过5年。
(2)企业补贴标准
如果某企业招收一名4555人员,可获得每人每月851元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社保补贴每人每月651元,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注意:各地区的比例有所差异,并且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享受4555政策,有些地区可能是4050政策或4959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社保免征
医疗保险减半征收
为了尽量减少此次疫情带给我国经济的影响,除了各个省份出台各自周末2.5天、发放补贴之外,层面也作过非常多的努力!我们趁这个机会一起盘点一下!
一、宣布了,减半征收医疗保险,2月起实施!长到5月份!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人力资源社会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医疗局副局长表示,考虑各地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确保待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月份开始长到5月份。
这个措施太棒了,惠民惠企,特殊时期特殊做法!疫情期间各行各业都不容易,看到这个阶段性降低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这是很好的做法,这样一来可以给企业减压也能能给职工减压。
二、宣布了,这类企业免征5个月社保费!2月起实施!
三、个体户社保也免征了
恭喜!个体户也免征社保费!2月起就能享受 !
3月1日起,社保免征
各地陆续出台政策
一、2月份已缴社会保险费批量发起,无需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二、为避免后续产生批量3月起,社保费可暂缓申报
个税减免
这10项收入不用交个税
以下10类补贴都是有关于个税的利好政策,大家快拿笔牢牢记下吧!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复工复产的小伙伴们,一定都知道以下这项政策: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是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2、按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3、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延长离退休年龄的的补贴
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指享受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4、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5、差旅费补贴、误餐补助
规定标准内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6、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指根据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7、工伤补贴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
8、生育津贴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9、干部补贴、津贴等
(1)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属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 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即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费、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军粮差价补贴。
(2)对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军人职业津贴、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
10、公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扣除部分的公务费用,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一些系列的政策减税、减负,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了,还不知道政策的抓紧时间学习。
来源:中国青年报、税政等
每周2.5天休、每人每月补贴1340元、社保免征原创内容,请点击 北京财务管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