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看】江西师大同等学力申硕简章
江西学历资格证考培中心
发表于:2015-09-28 11:05:44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学校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我校有关院、系、室初审合格,并签署接受意见的《江西师范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本人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名资料费壹佰伍拾元。
报名时间:常年报名,分春秋两季入学。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
报名热线:刘老师 邓老师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根据院、系、室签署的意见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须按规定一次交清报名费及第一阶段全部费用,听课证。到相关院、系、室咨询,依据培养方案的规定,作出课程学习计划。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
1、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至少应修满34个学分),并通过组织的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四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学习时间分二个阶段: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及学科综合水平统考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
3、课程设置按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设置应修课程。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4、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均为笔试,与统招研究生同标准、同要求。专业课由我校组织。
5、凡修满规定学分的申请者,可颁发江西师大结业证书。
五、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六、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
2、研究生处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3、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8]44号和江西省物价局赣价行字[1998]15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考试费:文科专业共计15000元;理工科专业共计15800元;音乐学、美术学专业共计18120元。
2、第二阶段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文科专业5800元;理工科专业5800元;艺术学专业6500元。
3、各专业书本费预收850元(多退少补)。
八、专业设置
教育学硕士,会计学硕士,艺术学硕士,体育学硕士,美术学硕士,英语硕士,哲学硕士、经济金融学硕士、法学硕士、政治硕士学、心理硕士学、汉语言文学硕士、新闻传播学硕士、历史学硕士、地理学硕士、生物学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工商管理学硕士。
九、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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