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6年报名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在哈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财务会计报告,做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考生点击交卷后当场显示成绩。
三、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龙江会计网,点击右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栏目选择“黑龙江省-省直”进入省直报名页面。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信息、报考步骤及注意事项后登陆个人报考页面进行网报: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02月14日08:30开始报名。本次报名将开放2016年全年考试名额,当月额满,系统自动放出下月名额,至全年额满为止。请考生提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照片,报名时避开网报高峰期进行登陆预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考生可在选择预约日期前在报名页面-填写报名表处修改选考科目,考生选择预约日期并缴费成功后,报考的科目将不可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2)在线缴费。报考人员选择预约日期成功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一次性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名额自动释放。
注意:因银行政策调整,自2016年起,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再退款。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慎重选择预约时间,确定能按时现场确认再报名。
鉴于省直报名人数较多,给报名系统带来较大压力,考生选择预约日期成功后,可不必马上缴费,24小时之内缴费即可。缴费成功后预约日期将不能修改。
(3)现场确认时间:考生选定预约日期并在线缴费成功后,应下载打印现场预约登记表,根据表格显示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考试时间: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将在一至两周内参加考试。考生应在现场确认通过后第三天(节日顺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显示的时间及地址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
网站公告栏目(区划选择省直):龙江会计网-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公告。
五、取证
考试结束后,不再发布取证公告,考试通过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两周后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证书,遇节日顺延。服务大厅为考生保留证书的时间为六个月,逾期仍未领取的按补证手续补发证书。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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