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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你了解多少?

[2020-12-03 17:15:03] 浏览量:99 来源:

洛阳龙门教育培训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出版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初级、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个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份左右,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试卷满分均为2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120分。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当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从事出版工作满1年。

5.2002年底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国家规定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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