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学网
首页
|
手机版
|
网站导航
|
网站导航
我们的服务
找学校
找课程
找老师
看资讯
求答疑
看热点
用户帮助
报名步骤
友情链接
投稿
帮助中心
|
帮助中心
帮助中心
平台流程
报名步骤
机构入驻
学员帮助
机构帮助
关于厚学
关于我们
加入厚学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财务中心
投稿
服务支持
解决问题
意见反馈
行业分类
热门搜索
城市导航
更多动态
更全咨询
更快传递
更好内容
北京启信教育
学校资质
全国服务热线:
13269968805
010-59475526
全部课程分类
财务管理
AIA国际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职称
危机管理
注册税务师
会计继续教育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ACCA
美国注册会计师
理财规划师
人力资源师
安全工程师
战略管理
总裁研修班
中级会计职称
项目管理
风险管理师
香港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质量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
审计师
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
经济师
司法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财会金融
首页
学校介绍
培训课程
分校
师资
环境展示
新闻资讯
网上报名
联系我们
培训首页
>
培训新闻
>
财务管理新闻
>
严社保管理办法来了
严社保管理办法来了
来源:
北京启信教育
发表于:2021-03-03 18:45:26
相关标签:
财务管理培训
北京财务管理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35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规定,人社部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2、发送电子邮件至:liaoyin@mohrss.gov.cn或jiangshiping@mohrss.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附件: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条 为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35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黑名单”是指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各类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严重失信记录信息。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工作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各类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社会保险信用记录,负责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社保“黑名单”)公示、列入和移出信息上报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社保“黑名单”实行“谁列入、谁管理、谁负责”,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四)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五)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相关失信信息及时交由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名单公示和数据上报等操作。
第六条 经办机构在开具“第五条”相关文书时,应告知失信主体被列入社保“黑名单”风险提示内容,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适用情形的失信主体列入社保“黑名单”,同时记录和生成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事由、列入时间、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 经办机构负责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对社保“黑名单”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社保“黑名单”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负责汇总和比对同一失信主体跨地区、跨期别、跨险种的社保“黑名单”信息,并将相关数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管理系统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八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第九条 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失信主体次被列入社保“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相关失信主体未改正失信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已移出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列入社保“黑名单”期限为2年。
第十条 建立失信行为限期整改制度。因发生第五条(一)、(四)和(五)项规定情形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经办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督促失信主体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到位后,失信主体可提请经办机构确认,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整改不到位的,经办机构应启动警示性约谈程序。
第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第十三条 因发生第五条(一)、(四)和(五)项规定情形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联合惩戒有效期限内,可通过主动履行义务、提供公开书面信用承诺、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向经办机构申请发起信用修复程序,减少失信损失,不利影响。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在20个工作日后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第十四条 在公示期内被列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有异议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诉人;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通过核实发现列入社保“黑名单”有误的,经办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第十五条 列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改正失信行为且在列入期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经办机构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第十六条 经办机构决定将失信主体移出社保“黑名单”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所在地区的政府网站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社保“黑名单”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x月x日起施行。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严社保管理办法来了
原创内容,请点击
北京财务管理
培训
热门课程
管理会计师CNMA证书含金量如何?
询价
ICPA国际注册会计师培训-北京启信教育
询价
税务筹划师人员能力验证
询价
报名内控管理师培训考试含ICM认证
询价
企业并购与重组总裁培训班启信并购培训
询价
培训问答
聚成公司怎么样?
华南理工培训中心好不好,学校老师如何?
南京聚成怎么样?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好不好,学校老师如何?
深圳企业管理学校有哪些?
预约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
获取验证码
马上预约
温馨提示
北京财务管理培训
北京AIA国际会计师培训
北京注册会计师培训
北京高级会计职称培训
北京危机管理培训
北京注册税务师培训
北京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北京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培训
北京ACCA培训
北京美国注册会计师培训
北京理财规划师培训
北京人力资源师培训
北京安全工程师培训
北京战略管理培训
北京总裁研修班培训
北京中级会计职称培训
北京项目管理培训
北京风险管理师培训
北京香港注册会计师培训
北京资产评估师培训
北京质量管理培训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培训
北京审计师培训
北京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培训
北京经济师培训
北京司法考试培训
北京初级会计职称培训
北京财会金融培训
学校环境
更多>>
热推课程
更多>>
2024年cima管理会计师报考时间
预算绩效评价能⼒项⽬培训
2024年ACITM国际税务管理师培训认证简章
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报名费用多少钱
培训资讯
更多>>
关于举办《财务汇报与演讲技巧》后续教育
淡化职称概念——强化任职资格2015
老会计14个经验之谈,书本上学不到的!
财务高手竟然这样解读资产负债表!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政策解读培训班的通知
热门信息
驾照c1收费
2020考驾照多少钱
2020C1考驾照
驾驶证好考吗
驾校费用包括哪些
南京驾校哪里便宜
如何快速通过驾照考试
考驾驶证难吗
如何选择正规驾校
驾校学驾驶难吗
驾照报考条件
驾校报名费用为什么不降价
南京驾校如何选择
考驾照正规驾校标准
考驾驶证哪里比较便宜
南京财务管理哪家好
财务管理哪家好
上海财务管理哪家好
广州财务管理哪家好
深圳财务管理哪家好
济南财务管理哪家好
苏州财务管理哪家好
杭州财务管理哪家好
重庆财务管理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