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江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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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3-10 17:29:46温馨提示:小编为大家搜集了近期的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企业类等相关信息,方便大家查看,请看“2021年丽江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如下:
丽江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丽江市局面向社会公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勤务辅警39名(男性32名、女性7名),限丽江市户籍,岗位详见《丽江市局2021年度公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1.根据相关规定,优先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020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复员退伍军人复员证。具备特长的,需提供征信记录、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自备口罩和健康二维码,近期大1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丽江市局公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2日
上 午:8:30-12:00、 下 午:14:00-17:30
3.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费用每科50元,按体能测试、笔试2科收取,共100.00元/人,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费用不予退还。
4.报名地点: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玉龙县白华路29号)。
5.联系:0888-5393626(员汇公司);0888-5132211(市局)。
(二)资格审查
由市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确认。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报考和被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体能测试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参照《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考核,体能测试100分。总成绩占比25%。
体能测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总成绩占比25%。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基本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以方式通知,凭收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南丽江警方公众号、员汇公司公众号公布。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笔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
(五)面试
按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面试低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100分(总成绩占比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予以公布。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南丽江警方公众号、员汇公司公众号公布。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总成绩加5分;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A1或B1类驾驶证的总成绩加3分。
(七)体检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市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标准参照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成年未婚兄弟姐妹)的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对社区等居住地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人选将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南丽江警方公众号、员汇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十)培训
市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不低于两周的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参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1.岗前培训阶段出现聘用人员放弃或培训不合格情形的,在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2.一年聘用期内有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等减员情形的,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聘用。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局签订劳动合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经费按人均5万元/年(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装装备费)全额,应发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左右,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留置看护辅警根据值勤天数发放勤务津贴。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纪律
(一)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次工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监督:0888-5132214。
本公告由丽江市局负责解释,咨询:0888-5132211。
附件1:丽江市局2021年度公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丽江市局
2021年3月9日
2021年丽江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原创内容,请点击昆明公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