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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井冈山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报名时间

来源:

江西学历资格证考培中心

    发表于:2021-03-11 12:16:35  

  2021年井冈山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条件考试时间

  学校位于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大学是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也是同济大学对口支援和南京委托培养干部的高等院校,与武汉大学建立支持合作关系 。学校有在校生1.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近1.7万人,硕士研究生44人,国防生63人;学校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万余人。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简称成人高考,是我国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列入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称为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考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三个层次。录取入学后的学习形式包括函授、业余和脱产三种学习形式,以前两种形式为主,脱产学习只有极少数成人高校。

  考生要到各区县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带网报号及身份件,毕业原件,复印件。外地考生需要带暂住。10月中旬的一个双休日参加全国统考。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期间,考生登录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除要填写个人信息、选报志愿学校 和专业外,还要同时完成网上缴费,才算完成了全部网报手续。如果考生未按规定网上缴费,其报名无效,随后也将无法参加现场确认和统一考试。

  报考所需材料

  1、身份明。身份及相应复印件,如果身份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明,同时标明身份号码,并应迅速补办身份,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明。本人学历的毕业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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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书或以上书的人员。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书或取得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二)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报名手续。(三)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考试成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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