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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3-29 09:44:25、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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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后续计量:
成本法下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
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也就是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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