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唱法及其特点
美声唱法,从字义讲是’’美好的歌唱‘‘意思,它早出现在十七世纪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并在那个世纪传播到意大利的其它主要音乐中心城市;威尼斯、罗马、那不勒斯以及后些时候的米兰。当时,只有所谓’阉人歌手‘,用那种特殊的气息控制而发出的’声‘。在意大利和欧洲,女性始终被排除在天主教堂忽然许多中心城市的剧场之外。男性和女性角色均由中性者来扮演,其中一些伟大的歌唱家在整个十八世纪部分时间一直统治着意大利的歌剧舞台。美声唱法在十九世纪以前被职业教师和学生们严加保密。它是以口传心授来教学的一种声乐艺术。不过,那是基于特殊的发声法乃是毫无疑问的。后来的伽塔诺.纳瓦和米兰的男中音声乐教师查理斯.斯坦内,突破了保密的清规戒律,向他的学生发放了一本声乐练习书,名为《实用声乐练习法》,这种唱法才公诸于世。在二十年代末,我国的留学生将这种唱法引进中国,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综合的人论著,美声唱法可概括为:音色圆润丰满,优美流利,发声自如,音与音连接平滑均净,花腔装饰流畅灵活。美声歌者还很注重声音的效果,在歌唱时力求发挥嗓子的大能量,真声混合共鸣丰富浑厚,歌唱气息持久连贯。此外,美声唱法特别强调声音位置的"高位安放‘‘,歌唱者瞬间发出的高位置的声音,是检验美声歌唱颤音获得与否的明证。我国扬洪基、刘维维、幺红、朱金专,郑咏等歌唱家的演唱即为美声歌唱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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