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年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特种作业操作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失效。””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复审和换的区别
特种作业操作3年一复审,6年一换。换的件必须要有次复审的信息记录,没有复审记录不能换,件属于无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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