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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不达标和数量不足?企业核查中344家98%不合格!

[2021-07-15 08:52:42] 浏览量:35 来源:

筑成教育

6月,西藏自治区督办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整改企业。


7月,浙江金华、江西赣州两地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核查,令其限期整改。


金华、赣州共通报344家建筑企业,涉及453项资质。未通过的原因都是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数量不足,不达标其中,建造师不达标的有338家,占比高达98%


而西藏自治区74家建企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不满足的原因均为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或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要求



01   浙江金华



7月2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通报批评322家建筑企业,因其建造师不达标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金华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金市建建〔2021〕4号),我局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对我市所有最高等级为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注册人员达标情况进行核查,现将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整改要求

限期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条件的,将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动态核查要求

1.为实现金华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实行常态化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布。

2.动态核查结果与金华市建筑市场企业维护平台企业信息、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等关联。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属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及时完善“省诚信平台”相关数据,以确保企业资质的有效存续。


整改企业名单(部分)


7月7日,金华住建局发布《关于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企业的一些咨询进行回复:



02   江西赣州



7月8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住建局发布《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赣州市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



此次按照企业现有资质的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有22家,其中16家注册建造师人员数量不足


主要问题:


  •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 部分人员社保问题。部分企业未能按照要求为企业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缴纳社保。


处理意见:


  • 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为限;

  • 整改期内,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分立、合并等事项,不得承揽(包括 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通报不合格资质项的新工程;

  • 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 核查期内迁移至其他地市的企业将函告企业现注册所在地住建局进行核查


不合格企业名单


通知原文:





03   西藏自治区



6月27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整改企业的督办通知》。



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截止目前仍有3家设计企业、3家监理企业、74家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督办要求:


  • 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个月

  • 即日起相关企业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我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申请

  • 整改期满(截止9月25日)仍未达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站上予以公告。


核查名单(部分)


通知原文:


关于对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动态核查未整改企业的督办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建设工程企业:


我厅于2020年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日以《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藏建市管〔2020〕168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截止目前仍有3家设计企业、3家监理企业、74家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整改进行督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的规定,现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个月;从即日起相关企业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我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申请;整改期满(截止9月25日)仍未达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站上予以公告。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尽快进行整改,也可即日起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自行申请注销相关资质;各地(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政策指导,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附件:

1、《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勘察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2、《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设计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3、《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4、《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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