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地发布监理考后复核通知!成绩合格的必看!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后,需注意资格审核。目前江苏、山西(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西藏、福建、甘肃发布了审核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江苏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7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1年8月5日至8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8月9日至16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8月18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2021年8月17日前,因审查未结束,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 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1年8月4日至8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平台” (http://jiangsu.nomax.vip/bas)“资格复核”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8月7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1年8月18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1年8月20日至30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本次审查将自动匹配显示考生在考试报名时提供的上传证明材料。 五、虚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 省直(住建厅)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2、山西(交通运输工程) 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1zgks/202108/t20210805_213998.html 3、山西(水利工程) 原文链接: http://slt.shanxi.gov.cn/bmfw_10205/ggl/202108/t20210810_96489.html 4、福建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我省将对202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查工作安排 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查询,包含所学专业、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的工作年限、增报专业资格等方面)、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按以下方式提交审查材料给所属考区审查点(各地联系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一)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须于2021年8月9日—11日按短信通知时间提交以下审查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1.报名表1份(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为“免二科”的人员);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专业分别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二)审核情况为“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须于2021年8月11日前以邮寄方式提交以下审查材料至所属审查点审查: 1.报名表1份(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1份(格式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经审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不得提供虚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要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个人防护工作,现场审查时应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审查点。因疫情管控无法按时参加的,可及时与审查点联系,申请推迟审查。因拒不配合当地防疫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后资格审核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各设区市考后资格审查部门联系表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4日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108/t20210806_5663037.htm 5、西藏 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合格人员(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从事与监理工程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规定要求,须提供从事与监理工程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经历凭证(如:社保APP、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 3.免两科或增项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免试或增项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1年7月31日-8月16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 现场提交: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0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联系方式等信息)。 复核咨询: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30日 6、甘肃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要求,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近期开展2021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考后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了响应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方便被抽查考生顺利完成考试资格复核,上述附件中被抽查到需要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以邮件形式发送自己的学历证明及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证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系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拍照;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无法查验到信息的考生,需同时将毕业证、学位证拍照片及动态小视频(5-10秒); 2、专业工作岗位、年限证明:由报考单位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起止时间证明并拍照; 3、将以上准备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明或证书及小视频、专业工作岗位及年限证明照片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内(每位考生只能发送一份邮件,并严格按要求定义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文件夹应进行压缩后上传,邮件标题不符合要求,邮件将不予接收。邮件标题格式:职业资格类型-姓名),于2021年8月6日至8月18日期间发送到电子gsszczxzgfh@163.com。凡未按时将上述复核材料发送至错过资格复核的,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4、通过对收到的邮件复查审核,不能确认考生具备报考资格的,我们会回复邮件,考生需提供原件到现场参加复核。 联系:0931-4657806 联系人:王维 鲍海涛 王健 附件:202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抽查复核人员名单(土建).xlsx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8月6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gsszczx.com/htm/20218/2_11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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