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会计初级职称培训通关班培训
南京百创教育培训中心
发表于:2021-08-18 09:22:53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书》,该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您【不得不考职称的四个理由】
理由一:到小企业做财务主管或大企业做主办会计,要求有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二:要做到财务主管以上,大多要求必备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三: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精英,是很多城市人才引进的对象,可享受特殊津贴、落户等优惠政策。
理由四:摆脱盲目的忙碌,给自己一个,让日子过得更有意义!
报考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从2005年开始,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书;会计从业资格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明和居民身份明和本人近照(一寸免冠照片)等明材料。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授课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费用 ☆ 利润 ☆ 财务报告 ☆ 产品成本核算 ☆ 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 财务管理基础 《经济法基础》☆ 总论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营业税法律制度 ☆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师资介绍:
经过10年的发展,百创组建起一支由“高校+行业精英+学者+主考官”等组成的豪华师资团队。他们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诲人不倦的精神感动了一届届学员!
培训对象:
南京会计初级职称培训通关班培训 原创内容,请点击南京财会金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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