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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常见问题解答——考核篇

来源:

南充中斯教育

    发表于:2021-11-03 10:54:26   10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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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常见问题解答——考核篇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包括哪些项目?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采取什么方式?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多少分合格?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是否允许补考?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特种作业考试过程有什么要求?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六、特种作业考试违纪如何处理?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七、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八、伪造、变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盗、抢夺、毁灭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理制约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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