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省可领二建证书,1地发布考后审核通知!速看!
今日要点: 1、海南省开始领取2021年二建纸质证书 2、河南省南阳市发布二建考后审核通知 海南:11月1日起可领取2021年二建证书 10月2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领取2021年度海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由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造成疫情防控安全隐患,请大家仔细阅读本通知,务必按照领证方式和要求进行领证,如有不便敬请谅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末不可领证)。 二、领证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文联路6号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限公司二楼前台。 三、领证方式: 考生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详见附件1;预约号根据有关情况适时更新)分批分时段并凭预约信息前来领取;逾期作废,需重新预约; 未预约成功的考生不得领证;本方式仅限于目前疫情防控期间使用,如疫情有变化将会进行适时更改。 四、领证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本人同意他人代领证书的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单位代领的请出具单位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证前请提前查询自己的领证序号(详见附件2)并记录好,领证时告知工作人员,以便提高领证效率。 3.持证人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原件以防他人冒领。 4.领证时请务必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中心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登记、消毒等工作;自觉排队有序领取,并保持前后人间距1米以上。 咨询电话:0,0 李工 附件1:预约二维码 附件2:2021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表 附件1:(预约号码领证,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附件2:2021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表(共有3638人) 部分名单 原文链接(查看完整名单): http://zjt.hainan.gov.cn/szjt/0412/202110/a49bdfa8cc0b49e4b9a97104bc3d9fc6.shtml 河南南阳:11月11日起开始现场核查 10月28日,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1年度南阳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核查的通知》,912人二建成绩合格,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按照《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要求, 现对2021年度南阳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 2021年度南阳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 部分名单 二、核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及中专学历); 5.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0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6.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4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核查地点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南路719号,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404房间。 四、核查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9日。 五、个人确无法前往现场办理的,由代 办人持代 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六、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七、参加核查人员务必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的间隔距离,配合核查部门维护现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 附件: 1.2021年度南阳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河南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2021年版)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查看完整名单): http://zjw.nanyang.gov.cn/gqgg/466251.htm 各地二建证书领取通知 目前陕西、北京、安徽、浙江、天津、上海、甘肃、内蒙古、广西、海南等地可以领取纸质证书或下载电子证书(合格证明),具体领取情况如下: 1、安徽:可申请邮寄纸质证书(点击查看) 安庆、蚌埠 亳州、池州 滁州 淮北、铜陵 黄山、六安、阜阳、淮南、马鞍山 芜湖 宿州、合肥 2、天津:9月27日起可申请邮寄纸质证书 3、浙江:电子合格证明已发放,可下载打印 4、四川:2021年起实行电子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 5、辽宁营口:10月1日起可申请邮寄纸质证书 6、上海: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 7、北京:10月11日起可打印电子证书 8、陕西:10月14日起可打印电子证书 9、江苏:公示期已结束,可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10、甘肃:10月22日起可打印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11、内蒙古:10月26日起可下载电子证书 12、广西:第一批二建证书信息查询入口已开通 各地2021二建考后审核汇总 1、已公布成绩省市的二建考后审核情况: 陕西、山西、安徽、福建、重庆、江苏、河北邯郸、宁夏、河北秦皇岛、张家口、湖南11地审核已结束 青海未发布审核通知 广西1地正在审核 河北、北京、四川、江西、辽宁、天津、广西、广东、江苏、宁夏、内蒙古、甘肃、重庆13地合格名单公布 2、陕西、江苏、福建、安徽、重庆、山西、宁夏、湖南、河北邯郸、河南、河北秦皇岛、河北张家口、河南南阳13地发布考后审核通知: 安徽:考后抽查,合肥8月23日至26日前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芜湖8月17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陕西:考后网审,8月16日9时-8月20日17时上传资料;8月26日9时-8月31日17时查询审核结果。 福建:考后核查,资格考试考生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所属考区核查点现场资格核查,增项考试的由核查单位网上核查。 江苏:考后网审,8月25日-31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重庆:考后网审,9月8日9:00-9月22日17:00上传材料;9月8日9:00-9月22日17:00查询资格复核结果。 山西:考后网审,9月10日至9月30日按照要求方式向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提交资料参加审核。 宁夏:考后审核,拟合格人员务必于10月9日至22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湖南:人工核查,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10月29日前完成,11月15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 河北邯郸:现场核查,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10月20日至22日提交核查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复审资格,核查地点为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北秦皇岛:现场复审,10月18-22日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考后复审人员,视为本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后复审不合格。 河南:现场审核,各地成绩合格人员准备好材料,根据核查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审核地点提交材料审核。 河北张家口:现场审核,10月21-27日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核查。 广西:网上审核,10月25日-11月5日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广西人事考试院工作邮箱。 河南南阳:现场审核,二建成绩合格人员需在11月11-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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