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基本概念
南充中斯教育
发表于:2021-11-11 11:40:40 310次浏览压力容器的基本概念
容器按所承受的压力大小分为常压容器和压力容器两大类。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相比,不仅在结构上有较大的差别,而且在设计原理方面也不相同,应该指出的是,所谓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的划分是人为规定的。一般泛指高工作压力pw≥0.1MPa (pw不包括液体静压力),用于完成反应、换热、吸收、萃取、分离和储存等生产工艺过程,并能承受一定压力的密闭容器称为压力容器。另外,受外压(或负压)的容器和真空容器也属于压力容器。
由于压力容器是一种在各种介质和环境(有时十分苛刻)条件下工作承压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为安全生产起见,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两部技术法规;1998年重新修订出版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1998)标准。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或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1.按制造方法分
根据制造方法的不同,压力容器可分为焊接容器、铆接容器、铸造容器、锻造容器、热套容器、多层包扎容器和绕带容器等。
2. 按承压方式分
按承压方式,可分为内压容器和外压容器。
3.按设计压力(p)分
(1) 低压容器(代号L):0. 1MPa≤p (2)中压容器(代号M) : 1. 6MPa≤p<10MPa。 (3)高压容器(代号H):10MPa≤p<100MPa。 (4)超高压容器(代号U):p≥l00MPa。 这里要说明的是,原三部标准“设计规定”和JB 741-1980以及新的GB150-1998都取消了按压力对容器分等的规定,只对设计压力p≤35MPa的容器,给出了统一的设计、制造准则。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1) 容器破坏时所造成的危害大小,并不只取决于压力的高低,还和容积的大小、内部的介质状态及性质、操作条件等因素有关。认为凡高压容器就一定比中、低压容器危险的观点是不的。 (2) 应力是导致容器破坏的基本因素之一。高压容器和中、低压容器壳壁中的设计应力值是近似或相当的,因应力大引起的容器破坏的危险性对不同操作压力的容器是相同的。 (3) 压力容器制造的难易程度也并非完全取决于压力的高低,还和材料的焊接性、加工工艺性能的优劣以及结构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有关。只重视高压容器的制造质量而忽视中低压容器的产品质量是错误的。 (4)目前国外各主要压力容器技术规范,也都没有按压力高低对容器划分等级。 4.按容器的设计温度(T设一壁温)分 (1) 低温容器:T设≤-20℃。 (2)常温容器:-20℃ (3)中温容器:150℃≤T设<400℃。 (4)高温容器:T设≥400℃。 南充安监局特种作业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随报随安排,每月滚动考试,具体时间请联系南充中斯教育老师。 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万美广场A座1217,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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