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首页  >  培训新闻  >  公务员新闻  >  云南省考2022年昭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发布

云南省考2022年昭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发布

来源:

知豆教育

    发表于:2021-12-31 17:30:29  

温馨提示:2022年昭通市公务员预计在3月举行,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备考,备考宜早不宜迟,比对手多一分努力,你就会多一分胜利,希望考生们提高复习效率!请看2022年昭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如下:

undefined

点击查看:2022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信息汇总表

2022年昭通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暂未发布,请先参考2021年招考公告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2月26日18:00至2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

云大云学省考报名咨询

15287120903 张老师



云大•云学教育:昆明云学教育中心是经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是云南省公务员培训起步较早、培训人数较多的一家培训机构。自开创以来云学一直以师资力量雄厚、收费合理著称,是公考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省级公务员考试的培训机构!






云学教育师资介绍

2.......png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公司法》修改内容解读

法律的考察是常识题目的重点之一。其中,宪法和行政法考察比较多,民法和刑法也呈上升趋势,而商法经济法相对来说考察比较少,但也不应忽略。又因今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商法范畴的《公司法》也进行了部分修改,故也存在一定的考点,下面,云学教育对修改的内容进行解读。

一、修改条文

将《公司法》第·142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修改背景解读

由于《公司法》修改的内容涉及到股份回购制度,内容比较专业。所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受国务院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在说明中,刘士余也对股份回购进行了解释,内容如下。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已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实践中,不少公司依法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取得较好效果。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数量日益增加,且目的更加多样,公司法关于股份回购的现行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范围较窄,难以适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等实际需要;实施股份回购的程序较为复杂,不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适时制定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试题演练

1.(多选题)下列属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答·案】ABCD。

解析:《公司法》第·142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故本题选ABCD。

2.(单选)若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________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A.六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2.【答·案】D。

解析:《公司法》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故本题选D。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热门课程

  • 【事业单位】辅梁教育2024年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培训

    询价

  • 云学教育2024年云南公务员培训全年封闭班呈贡上课

    询价

  • 【省考笔试全程班】中志教育202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培训

    询价

  • 赠送住宿2025省考封闭班10月26日

    询价

  • 云学教育走读班2025省考培训2月6日开

    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