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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该省发布职称申报通知,6地已开始!

[2022-01-11 08:55:59] 浏览量:67 来源:

筑成教育


近日,广东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江门、潮州6个城市发布职称申报通知,对申报时间和评审条件等内容明确的说明,要点如下:



珠海




申报时间


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3月18日。为避免网络拥堵,将实行分时段错峰申报。


评审时间


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评审条件


1.职称申报条件: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各专业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按照省发布的各专业评价标准条件(附件4、5)执行。


2.有关学历认同: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继续教育: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在职在岗情况: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应一致,申报人无须提交社保凭证,通过大数据技术核查申报人在职在岗情况。如申报人有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不相符的情形,请在“辅助系统”上传在职在岗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原文链接:

http://zhrsj.zhuhai.gov.cn/zc/zxwj/content/post_3023920.html



佛山




申报时间


佛山市直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认定材料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1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25日。区属中、初级评委会受理材料时间及受理方式由各区人社局自行确定。


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至9日;区属单位由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12月9日,南海区12月7日,顺德区12月6日,高明区12月8日,三水区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与评审一并开展。


评审条件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原文链接:

http://hrss.foshan.gov.cn/ztzl/rczt/fszc/pstz/content/post_5080203.html



惠州




申报时间


2022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评审时间


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评审条件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5.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原文链接:

http://rsj.huizhou.gov.cn/ywzt/rcrs/zyjsrc/content/post_4474993.html



汕尾




申报时间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我市各级职称评审评委会受理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评审时间


我市无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须委托省评审的中、初级,以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为准。


评审条件


1.职称申报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各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2.市属粤东西北地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我市受理评审中级职称的,论文只需提交在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交未发表的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不超过5篇),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原件


5.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原文链接:

http://www.shanwei.gov.cn/swrsj/zwyw/tzgg/content/post_776567.html



江门



申报时间


1.江门市受理建筑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需于12月24日前将建筑高级职称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以便整理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由江门市负责组织评审的职称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月28日(含工艺美术高、中、初级;建筑、工程、农业(含乡村工匠)、档案、新闻、园林(林业)、医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


评审条件


1.继续教育要求。在省各高评委会申报高级职称的要求提供2021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江门市受理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只需提交取得现职称后任意一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著作条件可按照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江门市申报工程、工艺美术、档案、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对论文不作要求。其它系列(专业)论文只需提交在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交未发表的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不超过5篇)。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原件。


注:申报快递工程类别中级职称的论文要求按广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3.以取得的职业资格申报职称。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关系。自202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具体对应系列及层级详见附件1)。


4.转系列评审问题。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申报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职称时算起。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


5.以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职称。以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相关系列职称的由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具体以各高级职称评委会通知为准。


6.以技工院校学历申报职称。在江门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社保要求。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半年或以上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1份。


原文链接: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cjdglj/zcps/zcsb/content/post_2466273.html



潮州




申报时间


潮州市高、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月-3月;各县(区)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能超过2022年3月份。


评审时间


我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4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


评审条件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各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


2.我市属粤东西北地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 师(技 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申报途径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应评委会。


2.市直、各县(区)设立非公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所属市直或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原文链接: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tzgg/content/post_3768903.html


各地职称申报的具体时间、流程可能不同,各位考生请关注所在地相关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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