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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

[2013-05-14 16:43:16] 浏览量:1553 来源:

慧通会计

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通知

  全省会计人员:
  按照《会计法》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中的规定,持证人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以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为做好本年度我省的继续教育工作,服务广大会计人员,省财政厅对工作的管理方式及服务模式进行了完善。现就我省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监督,各地财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长中省直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履行。
  二、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时间自2013年4月16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内容
  今年我省继续教育以网络远程教育为主要方式。面授教育以集团化继续教育为主。
  网络教育以省财政厅与东奥会计在线联合开发设计的网上课程为学习内容,2013年全省网上课程涉及新行政事业、小企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配套讲解,以及会计类、行政事业类、税法类、金融类、财务管理类、法规类、农村类、知识拓展类、综合素质类等各类专题课程184门,共计591.5小时。在学习网上,我们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及其他类会计人员分别选定了符合会计人员需要的必修课程,会计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课程,并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听课,课程可以多次反复听取。
  集团化面授教育应以省财政厅统一编写的继续教育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其他学习内容由申办方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报经所辖地财政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四、继续教育学习中应注意的事项
  1、会计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所辖地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方式,选择交费方式。视同通过继续教育(当年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除外)的会计人员必须到所辖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为满足部分自学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的需要,2013年将在白山市、辉南县试行增加“自学考试”的继续教育学习方式,试行这种方式市县的会计人员可登录“吉林省会计网”选择“自学考试”学习方式后,登录“东奥会计在线”,在“用户登录”栏点击“自学考试”,按照网页提示操作即可。参加自学考试的会计人员有3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者,系统将自动记录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3次考试都没合格者,系统将提示其登录“吉林省会计网”重新选择其他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3、所有未参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一律到吉林省会计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本人应补充的继续教育年度,交费后参加网上学习,学习合格后系统自动记录其继续教育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前,不能报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4、各级财政部门不再采用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章的管理形式,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会在信息平台上自动记录,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管理部门在信息平台做记录。会计人员可到吉林省会计网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情况。
  5、对2012年已交费且开始听课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延长至2013年4月15日,从4月16日起,重新计时听课。
  6、进入东奥会计在线网站的学习中心后,按照自己需要学习的年度选择对应课程。每个课程都有试听环节,可自行选择试听满意的课程,试听环节不计时。
  7、会计人员参加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对打开多个听课页面听课的,系统只记录最后打开的听课时长。
  8、会计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可以任意选择听课进度,鼠标双击讲义内容,视频将跳至对应的时间点继续播放,计时系统将按照会计人员实际的听课时长计时。
  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连续,未完成应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将不能进行外省调转及今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等事项。
 

  吉林省财政厅
  203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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