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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2013-05-20 17:19:04] 浏览量:511 来源:

宏大建功教育

 

南京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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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4、15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1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20日—6月6日,报名: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3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6月3日—6月7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处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条形码上方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3年9月9日—9月13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3年9月9日—9月13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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