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主评人报名考试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成为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遵循,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预算管理主要环节,加快建立健全、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1年,财政部相继印发《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要求第三方机构设定“主评人”制度,压实“主评人”责任,由专业能力突出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主评人”对绩效评价业务进行把关和控制,推动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提升。设定预算绩效“主评人”制度对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北京会计学院是级高端财经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深耕高端财经财会人才培养,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设计开发、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的能力和经验。2023年,由北京会计学院牵头,联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和知名高校学者,经过深入研究中国推行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比较优势,推出了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致力于为我国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培养、输送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绩效评价行业执业准则为指导,以预算绩效评价能力培养为核心,结合绩效评价市场需求、应具备的实操能力、专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培养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应用领域的工作及其各项任务的专业人才,打造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价培养体系,帮助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系统、地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助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实现中国财政体系现代化和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三、培训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
四、报名资格(满足下列其中一种情况,可获得报名资格)
1.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3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北京会计学院中级管理会计师证书1年及以上;
5.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会计或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
6.持有会计师、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
注意事项:
1.《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报名表》内所列项目及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均将被审核及存档备查,请申请人认真、如实填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请申请人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等个人信息,培训安排、考试安排、学员守则等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及邮件等方式通知。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
12800元/人,包含培训费、考试费和内部资料费用。
2.补考费
200元/人/次,统一考试未通过,学员可缴纳补考费申请补考。
八、学员及证书管理
1.学员应按培养流程规定参加学习,北京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学习系统将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等情况。
2.学员完成培训,经综合考评合格后,获得北京会计学院颁发的《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证书。
3.学员所获证书进入北京会计学院证书管理库,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北京会计学院官网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真伪。
九、学习附加价值
1.学习期间,学员可免费参加北京会计学院举办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域相关;
2.考核成绩且在前五十名学员名单将公示在国会在线官网,并颁发学员证书;
3.参加本培训的学时,可计入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报名北京会计学院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项目,可获得“国会在线”VIP金卡,享一年期免费学习所有线上精品课程。
十、联系方式
:17710707243
联 系 人:姚远主任
电 话:177-1070-7243同步
邮 箱:177107072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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