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改革(二)
开封考易教育
发表于:2023-02-17 11:28:33 6次浏览1、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探索开设表(导)演类专业,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考试:
从2023年开始,笔试类专业统考一般采用网上阅卷的办法,按照和我省有关网上阅卷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面试类专业统考创造条件从现场考评逐步过渡到“考评分离”、积极探索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评。省级统考成绩以分数呈现,各专业均为300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考评效率,促进考试公平。
3、投档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作为投档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低成绩要求基础上,按梯度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统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为500分。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4、文化课要求:
2024年起,舞蹈学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80%,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85%。
《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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