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十堰竹山县公开教师!
十堰瑞宸教育
发表于:2023-04-10 16:31:33竹山县2023年公开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一、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报名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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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竹山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计划完成为止。3.报名地点:竹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07室(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86号),联系:0719-4220153.4.报名提交的材料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往届毕业生附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附学信网下载《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其中报考“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一年内需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暂未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作出书面承诺;④考生填写《竹山县2023年公开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线上报名考生可扫描个人系列证件,连同电子照片及附件3一并发送到20882151@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贯穿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证件或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纳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低于该岗位计划的,面试前将该岗位剩余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报考文化课岗位的考生面试以专业知识测试和讲课方式进行;报考专业技能课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讲课和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讲课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重在测试应试者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时间以试卷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技能操作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对报考岗位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文化课考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课考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综合成绩在《今日竹山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今日竹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县人社局:0719-4224621;县委编办:0719-4225343;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编制、工资起薪手续。约定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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