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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评估检查验收通知

[2013-11-28 14:19:03] 浏览量:417 来源:

徐州科技培训培训中心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辅导站:

    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网络试点高校和学习中心、函授站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许多经验和成果,有力地推动了远程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为配合明年的评估检查验收,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3年下半年开展对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辅导站的评估检查验收工作。

    所有的校外学习中心及函授辅导站都要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武汉理工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函授辅导站评估细则》为依据,做好充分认真的准备。本次评估是以自查、现场抽查与评议相结合、总结与提高相结合为原则,对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的办学条件(包括人员配备等)、招生宣传、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网络技术等方面进行的回顾和检查。评估检查验收时间为2013年9月10--11月15日。希望各学习中心、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做好评估检查验收工作。现将评估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梅炳初

    副组长:龚自康、郑建彬

    组  员:胡华南、叶 翠、易治新、吴明朗、杨学俊、胡伟莉、尹晓东、刘新忠、郭雅平、杨建强

    二、评估安排和要求:

 1、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9月16日之前由发展规划办将《评估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和《评估检查验收细则》发至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学院网站上也同时公布);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10日以前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自查。要认真学习《评估检查验收细则》,精心收集评估材料,分析评估结果,写出《评估自查报告》(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报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办;

第二阶段:抽查评估阶段。11月10日以前学院组织根据《评估自查报告》的内容对部分学习中心、函授站进行现场抽查。11月15日以前组织评估,评估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三阶段:通报评估结果。在2013年年会上将对评估检查验收工作进行的总结,表彰一批学习中心、函授站。

2、2012年以后新建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可不作为此次评估检查验收的对象。

    3、对本次评估不合格的学习中心、函授站,请按学院的要求进行整顿和改进。对不合格的学习中心和函授站,根据其整改计划和结果仍不合格者,从2014年起暂停下拨招生计划。以后视整改情况逐步恢复招生。(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本次评估的学习中心、函授站将视同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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