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改革
2、政府设置的多层鸻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本省有关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制定和统一管理。组织编制和管理本省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价格信息。
(3)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
(4)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资质核准及从业管理,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和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制定统一的行业执业准则、执业规范。负责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注册、继续教育及从业管理。
(5)负责全省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协调有关工程建设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7)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范的行为。例如每年组织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并查处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和计价依据的违规行为。
(8)指导各地市造价管理的有关工作。(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处理的结果需要在省站备案)
4、协会的主要职能:在业务上接受中价协的指导,协助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中价协进行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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